【北国网讯】昨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费率方案,新版交强险方案将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
新方案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平均幅度约为10%。常见的6座以下私家车保费从1050元降至950元。
2007年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举行了由投保人、社会民众、专家、消费者协会等参加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听取了各方面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费率调整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上,各界代表对老版交强险提出三方面质疑,而在昨日公布的新版交强险方案中,三大焦点问题都有不同程度调整。
下调:16个车型费率降了
在老版交强险中,强制保险限额为6万元,但像6座以下私家车的保费却达到1050元,而普通商业第三者保险,七八百元的价格就可以购买10万元的保额,相差非常悬殊。而且,交强险的理赔和保额分配还限制很多。因此,车主对交强险高费率提出质疑,希望交强险能降价。
在去年12月份举行的听证会上,相关方面提出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平均幅度约为10%。
保监会昨日公布的新版交强险费率方案中,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方案与听证会上公布的方案一致,6座以下的私家车费率从1050元降至950元。
上调:总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老版交强险赔偿限额为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车主普遍认为限额过低,特别是6万元中只有8000元是用在医疗赔偿当中的,不足以满足事故发生时的需要。
在听证会上公布的调整内容之一为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但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仍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从这个初步方案看,尽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增加到11万元,但人们更加关注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仍旧维持在8000元的水平。因此,许多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对这一调整提出了质疑。
可喜的是,在昨日公布的新版交强险方案中,车主们的建议得到了采纳。新版交强险的总赔偿限额确定为12.2万元。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变化:无责赔偿限额降至100元
没有责任也要赔偿,这是交强险一大特点,同时,无责赔偿也是车主质疑最大的地方。“我被别人撞了,结果是我要赔钱给对方。”这不仅不能让人理解,同时,还要跑去保险公司办理繁杂的理赔手续,把一起普通事故复杂化。对保险公司来说,一起案子变两起,负担也加重了。
虽然争议很大,但在听证会上公布的方案中,并没有涉及无责赔偿。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道路交通法”等因素,无责赔偿不能取消。
不过,昨日公布的新版交强险方案中,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有了重大调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新版交强险的“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现行400元调低至100元。
保监会同时要求,保险公司要简化无责财产赔付索赔手续,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