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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争论“雇员化” | | 2008-04-03 09:21:08 | 【北国网讯】出租车行业“雇员化”对于沈阳来说应该并不陌生,以前沈阳的出租车行业采取的就是这种运营模式,后来才逐渐变成现有的模式。“沈阳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表示。
昨天记者了解到,沈阳出租车行业“雇员化”的想法是参照北京模式考虑的,而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对此反响不一,沈阳市交通部门也表示,一切仍在探讨中,有待深入考察。
正方观点:新模式对出租车司机保障多
“如果我们出租车司机可以实现‘雇员化’,那么我举双手赞成。”的哥贺勇告诉记者,他今年已经54岁了,开了近20年的出租车。“我下岗后就开始开出租车,可是开这么多年,连保险都得自己交。”贺勇告诉记者,开出租车是个特别累而且风险很高的活儿,以前年轻身体好,开十几个小时的车不觉得累。可是这几年毛病都出来的,腰、胃、颈椎都不好。“不想干了,可是每个月将近600元的保险费哪儿来啊?还有一家人得养啊,只能挺着。如果出租车公司和我们这些的哥实现‘雇员化’,那我第一个报名应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跟贺勇有同样想法的大多是他这样年纪的的哥,一些年轻的哥觉得“雇员化”后会有束缚,而且对收入也表示怀疑。但是贺勇告诉记者,有像他这样一批的哥支持,这项措施实行就不怕招不到的哥。同时记者从两家规模较小的出租车公司了解到,这项政策实施后他们会赞同。“‘雇员化’有利于我们公司品牌的发展,可以间接地证明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对我们这样规模比较小的公司来说是件好事。”
反方观点:出租车公司不愿接受“加压”
“这种新的运作模式一旦实行,出租企业的压力将大大增加。”出租车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理表示,“现在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实行这种挂靠管理,说实话,除了每月代缴出租车管理费等,出租车出现任何毛病,都是由司机个人来承担,企业并不需要过多操心,而新模式就使出租车企业站到了车主的位置上,承担的责任肯定更大。”同时,记者了解到,出租车企业也不认为这种新模式可能带来更多的收益。
出租车司机王明祥表示,从目前来看,每月收入至少可以达到3500元,而实行新模式的话,他恐怕自己的短期收益未必可以提高太多,同时还得向出租车公司尽更多义务。
[问题]
新模式下有新矛盾
沈阳现有的这种模式已经暴露出一些弊病,比如公司要求租标司机必须购买加价车,出租车司机保险及退休后没有保障等,为解决这些矛盾,沈阳市交通部门走访了北京等一些发达城市发现,北京市就采取了这种雇员化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基本把出租车行业现有的一些矛盾化解掉。
不过,经过调查,沈阳市交通部门也发现,在新的运营模式下也有可能产生新的矛盾,比如出租车公司既给司机开工资,又上保险,而经常发生的事情是,出租车司机却不上交拉活的收入所得,这使得出租企业有可能面临难题。
沈阳市交通局客管处处长杨学玉表示,采取何种运营方式都不是绝对的,要视当时的市场情况而定。目前交通部门正在调研中,与出租车企业和司机们广泛探讨这种运营模式。
他表示,如果这种新模式能够得到广泛认可的话,实施起来也必须有差不多8年的租车周期才能实现,因为出租车公司一旦招聘雇员的话,既得考虑现有司机又得面向社会广泛招聘,而出租车也需要一个租车周期结束后才能完全由公司支配。
[市场]
北京“收”上海“放”
据了解,从沈阳市交通部门的调研情况看,北京市目前广泛采取的就是这种“雇员化”的模式,出租车公司每月支付给司机的工资一般在1500—1800元,北京市为避免可能产生的种种劳资纠纷,利用了许多新技术来保障,比如要求出租车司机必须最多每隔7天回公司交纳规定的收入,如果7天还不回公司结算,出租车计价器将自动锁死,出租车就不能再运营了。
上海市目前广泛采取的也是“雇员化”的模式,但是已经有了“放开”的趋势,即从“雇员化”放开到出租车司机挂靠的形式。
武汉市出租车在1995年前全部是承包经营模式,驾驶员大多是国营或集体企业职工,司机每月向单位交租金和抵押金,开的是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对单位负责。随着出租车增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管理跟不上,司机拖欠租金严重,1996年后出租车经营模式开始借鉴南方经验,由承包经营逐步改为车辆买断经营。 | | 记者 张莲 冯岚 | | 来源: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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