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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诺地域歧视? 梅甘娜国外召回国内无回应 | | 2008-04-09 15:00:16 | | 
车主质疑地域歧视 雷诺中国售后服务部杨建昆承认,国家质检总局的风险通告中提到的跳挡、挡位自动锁上等问题,是由于变速器电磁阀故障造成的。 在国家质检总局就梅甘娜的质量问题发布安全警示通告后,有多位梅甘娜车主公开质疑:明明知道自己生产的汽车存在安全隐患,雷诺却只在欧洲召回,对在中国销售的车辆不召回,明显带有地域歧视色彩。 梅甘娜车主CARY说,看到国家质检总局对梅甘娜发布安全警示后,“先是觉得这个事终于有点希望了,不过很奇怪的是,既然雷诺2006年就在欧洲召回了这批车,为什么在中国过了一年半了还没有召回?而且厂家和经销商还死不承认,还说这是什么个案?”CARY还有一点想不通的是,“明明是这款梅甘娜的变速箱有问题,雷诺在中国的服务站却只为车主更换电磁阀——我们怀疑雷诺中国把厂家的处理方案打了折扣——是不是厂家要召回或者换变速器,而雷诺中国没有实施召回,只为车主更换电磁阀,以此来节约成本?” 针对更换梅甘娜的电磁阀价格各地不统一的情况,梅甘娜车主们在车友论坛中也颇有怨言。据了解,目前在国内,有的城市的梅甘娜服务站更换一只电磁阀只要400多块钱,有的地方要800多元,而有的地方却要1000多块钱,“相差3倍的价格,给人感觉雷诺的服务很混乱!”有车友说。 “强制召回”或该登场了 “梅甘娜”通告是国家质检总局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汽车质量问题、汽车制造厂商以及汽车消费者发布警示。在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实施4年之后,“召回制度”这个对汽车企业诚信及态度具有明显指向作用的政策,或许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了。 中国有句俗话:“杀鸡给猴看”,雷诺作为第一个被警告的汽车企业或许只是巧合,但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几年以来的执行不力,却使质检总局实施强制召回缺陷车成为必然的结果。从数据统计上看,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到2007年11月,共召回缺陷汽车130多万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款车型,召回次数103次。从2004年至今的召回公告看,召回行动大多集中于外资和合资企业。而国内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只是在2006年12月奇瑞召回东方之子后才集体有所动作,这种凑热闹的行为着实给汽车召回这个诚信与质量的代名词罩上了一层阴霾。 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对违反召回规定的汽车制造商的处罚力度则很轻,仅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国外情况则不同,例如美国对汽车产品召回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很大——对隐瞒严重的质量缺陷以及相关事实真相的厂家,罚金可达1500万美元,有关负责人将被重判15年有期徒刑。这样的政策差别,也使得有些厂商面对召回制度显得有恃无恐。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主动召回制度,不是强制召回,这就意味着产品是否应该召回、召回范围多大,全凭厂家的“觉悟”,而这也就给国内不少企业隐瞒自身汽车产品缺陷,蔑视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机会。 作为目前仍然没有在中国内地进行本地化生产的汽车巨头,雷诺在变速器质量问题上的表现,既可以被看作其进入中国市场诚意和态度的“风向标”,也是体现这家跨国汽车公司“全球化诚信”的考题。雷诺公司将如何应对这起风波,中国消费者拭目以待。 | | | 来源: 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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