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您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化车牌号吗?今年9月您就能实现这个梦想,这是今年我省交管部门推出的重大便民举措之一。
昨日下午,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长吕向在2008年全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部署全年交通工作时表示,百姓们一直关注的自编自选车辆号牌,目前交管部门正在筹划当中,具体操作办法还未出台。他强调,自编也并不意味着车辆所有者可以任意编号,还是有一定标准的。详细的操作方法出台后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吕向强调,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路面见警率仍然较低,巡逻勤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在7个月攻坚战期间,各地必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装备摆在路面上,巡逻警车GPS定位系统必须确保安装使用,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
并且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道路交通指挥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视频监控联网。
相关链接:外地车误入禁行路没出事儿不罚款
昨日的全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详细公布了今年省交管部门将推出的十二项便民措施,譬如外地车辆进入辽宁因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路段的,将给予警告处罚等。
此外,交管部门还将开展五项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部分便民措施一览表
交通秩序管理方面
对申请占用道路进行公益性宣传等活动,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活动期间要派出警力或交通协管员帮助维持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对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交通警察当场处罚,机动车号牌被套用、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违反交通信号、与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等情形的监控资料,不再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已经录入的,核实后予以撤销。
对外地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外)确因不熟悉道路而误入禁行道路且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的,经核实后,要予以警告,告知准许通行的道路并责其改正,不予罚款。
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对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可依法自行协商处理。要在沈阳、大连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推广。
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随时向交管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
对群众举报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件线索,经交管部门核实准确并侦破的,每举报一起案件,由省局奖励提供线索群众1000元。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
从今年9月起,全省实行机动车号牌号码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有关标准自编自选确定的选号方式。
增加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场所。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经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以代办机动车牌证业务。
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
省局将设立高速公路交通服务信息咨询电话(筹划中),建立短信发布平台,适时发布天气情况、路面秩序、交通事故、交通管制等信息;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实时发布道路交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