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高端客户抢先购买大排量汽车,一度搅热了沈城大排量汽车销售市场
背景新闻:国务院7月23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民节能。在汽车节油问题上,会议强调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
虽然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的新税率尚无定论,但出台调高大排量汽车税率方案只是时间问题。业界普遍认为,大排量汽车消费税提高,对其销售市场或多或少会产生影响。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为规避即将上调的大排量汽车消费税,一些高端客户抢先购买大排量汽车,一度搅热了沈城大排量汽车销售市场。
沈城大排量汽车逆市热销
某国际名车辽宁总代理罗璐说,最近两个月来,公司的大排量汽车出现热销,销售量同比增加30%以上,这大大出乎公司预料,仔细分析,与客户担心调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预期有直接关系。她认为,如果消费税率调高得不是太离谱,对自己的销售影响不会很大,因为购买这些车的客户本身就是高端客户,有这样的消费能力。
以一辆150万元的轿车为例,排气量超过4升,现行的消费税率为20%,如果再调高20%,意味着消费者需多缴税款30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一些客户之所以抢在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调高之前买车,目的自然不言而明。
新税率出台尚无时间表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说,有关大排量汽车消费税方案已拟定,将于适当时间正式实施。
关于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的税率,业界流传的方案“版本”是,调整主要集中在排量3.0升以上的汽车,3.0至4.0升之间车型,适用税率由原来的15%调整至25%;而排气量4.0升以上的汽车,适用税率则由原来的20%提高至40%。
记者昨日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相关人士表示,有关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调整的方案,已经过多轮研讨,基本原则是“抑大扬小”,对不同排气量汽车实施差异性税率,通过消费税的作用调节消费结构。
当记者就业界流传消费税率调整“版本”进行求证时,对方表示不清楚。至于大排量汽车消费税方案何时出台,对方也没予明确。
小资料
现行汽车消费税率是从2006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具体税率标准为:
车型 排气量 适用税率
小于1.5升(含) 3%
1.5—2.0升(含) 5%
2.0—2.5升(含) 9%
乘用车 2.5—3.0升(含) 12%
越野车 3.0—4.0升(含) 15%
4.0升以上 20%
商用客车 均为5%